房屋专项维修资金被称为房屋的“医保金”“养老金”,当一些小区使用年限较长、面临改造提升时,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维修资金)可为改造工程提供资金支持,保障居民居住的安全性和舒适体验。
然而今年7月,贵阳市南明区亨特国际4栋业主计划使用维修资金开展老旧电梯更换时却发现,维修资金账目数额与存缴数额严重不符。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根据相关规定,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是专项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的资金,维修资金使用应遵循方便快捷、公开透明、受益人和负担人相一致的原则。亨特国际4栋业主的维修资金去哪儿了?近日,记者就此展开调查。
起因:电梯事故频发需更换 维修资金却不够
7月10日,记者与该小区4栋业主王女士(化名)取得联系。“我们是二手房,上一户业主已居住9年,我们搬进来以后又住了4年,13年间电梯一直没有进行过更换。”王女士告诉记者,由于使用年限过长,该栋3部电梯时常会发生困人事故。
云岩区普天中央国际书香里2栋3号电梯处于停运状态,并未张贴任何告示及情况说明
因电梯过于老旧,常修常坏,该栋住户决定使用维修资金更换电梯。“由于我们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大家就推举了5位业主代表和物业沟通进行电梯更换,但业主代表和物业去查账时却发现,维修资金账目不对,剩余资金不足以更换电梯。”王女士告诉记者,目前故障电梯仍在使用中。
根据王女士提供信息,记者联系上业主代表吴女士。“我们组织了投票,超过2/3业主签字同意使用更换电梯。但当我们和物业一起到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查账的时候发现,我们3栋、4栋、5栋维修资金累计只有120万元,和我们缴纳金额对不上。”吴女士告诉记者,小区每栋楼有128户住户,每户缴纳维修资金约为1.5万元,按估算,仅4栋就应有192万元的维修资金。
吴女士提供的信息显示,该小区分为1期和2期,1期共5栋(1栋、6栋、7栋、8栋、9栋),2期共3栋(3栋、4栋、5栋),“我们和物业一起查账显示,1期有770万元维修资金,2期仅有120万元维修资金,无论是按估算还是和1期的维修资金进行对比,我们这个资金的数额都让人疑惑。”
随后,记者与贵州亨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肖某取得联系。肖某表示,该小区2期维修资金曾在2021年与监管资金进行过置换,现在监管资金有800多万元,只要住建部门许可就能将监管资金用于4栋业主更换电梯。
当记者问及维修资金与监管资金进行置换是否合法合规时,肖某表示进行置换时向住建部门打过报告,经过批准才置换的,不存在维修资金挪用的情况。
“我们会和物业及业主代表沟通,一起到住建部门对接,共同推动电梯更换进程。”肖某说。
回应:房开商未按时交付 主管部门将催收
近日,记者走访贵州省住建厅、贵阳市住建局,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
“监管资金是房开公司预缴到当地住建部门的建设资金,维修资金是业主的,怎么可能混用。”7月19日,省住建厅相关处室负责人答复称,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并没有这样的规定。
贵阳市南明区亨特国际4栋
“2019年《贵阳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通过之前,允许房开商代收管理维修资金。新规出台后,房开商要将代收管理的维修资金交由属地主管部门管理,可能会存在没有按时足额缴纳的情况。最近几年,我们也在逐步清理和追缴。”该负责人表示,亨特国际房开公司的情况需向属地住建部门进行核实。
7月20日,记者与贵阳市住建局资金监管办相关负责人取得联系。该负责人表示,该起事件已引起部门重视,与开发商等相关人员进行了谈话,基本摸清事实。
“据了解,亨特国际楼盘开发时间早于贵阳市维修资金相关政策措施颁布之前。我们与该楼盘开发商核实具体情况,到底是当时没有收维修资金,还是收取后没有及时缴纳到住建部门。”该负责人表示,如果是收取维修资金后没有按时交付到住建部门的情况,住建局将出具催缴通知书,规定时限及时补齐。
记者与贵州亨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肖某再次取得联系。肖某称自己并非该业务具体负责人,之前所述“监管资金与维修资金”一事不准确。
7月24日,记者联系了该项业务具体负责人陈某。陈某表示,确实存在未及时向贵阳市住建局交付维修资金的情况,目前公司正通过多种渠道补齐维修资金。“我们会逐批补齐维修资金,确保业主能够正常使用。”
7月27日,贵阳市住建局回复,已向贵州亨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发催缴通知书,责令其于1个月内补齐维修资金,于下周内上交补缴方案。该房开公司未按时缴齐维修资金的行为,将依法依规受到执法部门处罚。为推进电梯更换进程、保障居民安全,贵阳市住建局要求房开公司在上交补缴方案时,一同递交电梯更换方案。
律师:维修资金管理有规定 如挪用将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二十五条规定,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代收代管单位应当定期向业主公布,接受业主咨询,并依法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贵州鼎尊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陈子靳告诉记者,维修资金实施透明公开化管理,业主可向属地住建部门进行查询。
“根据《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四章第十六条规定,维修资金专项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不得挪作他用。”陈子靳表示,维修资金专款专用,明文规定不得用于其他途径,如若挪用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根据《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三十一条规定:违反本办法规定,挪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追回挪用的住房专项维修资金,没收违法所得,处挪用金额2倍以下的罚款,并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物业管理企业挪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除前款规定处罚外,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房地产主管部门挪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由上级房地产主管部门追回挪用的住房专项维修资金,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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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但很多人对维修资金却不甚了解。实际生活中,维修资金如何缴纳、查询、使用呢?记者采访了贵阳市住建局及专业人士——
何时缴纳?
首期维修资金按规定一次性存入维修资金专户。
出售的商品房,由购房人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前交存;
未出售的商品房,由开发建设单位在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前作为业主交存。
如何查询?
线上
购房人本人微信账号关注“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微信公众号——点进“菜单名称”——选入“维修资金电子票据”——进入“电子票夹”功能模块——进行实名制认证——点击“票夹”即可查验
购房人本人微信账号搜索“电子票夹”小程序或关注“电子票服务”公众号——进入“电子票夹”——进行实名制认证——认证成功后点击“票夹”即可查验
线下
市民至贵阳市维修资金专柜窗口进行查询。
个人账户查询:业主携带本人身份证现场查询。
小区账户查询: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或属地社区服务管理机构携带“维修资金查询公函”现场查询。
如何使用?
使用申请人提出详细使用方案,向业主公示——业主参与表决——上报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不高于方案确定总金额的50%拨付预算资金——工程竣工——使用申请人组织验收,向业主公示验收结果——使用申请人提出结算资金拨付——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业主委员会拨付资金
帮帮哥说
不要让房屋“养老金”隐身和躺平
近日,“天眼问政”栏目收到贵阳市南明区亨特国际4栋业主的反映,该栋电梯多次发生困人事故,希望更换电梯。这事并不复杂,引起帮帮哥在内的多方关注,在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手续。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业主在新房购置时候缴纳,属于业主所有,并在银行设有专门的账户。但一直以来,该项资金都存在提取率偏低的情况。有报道显示,全国缴存住房维修资金的使用率不足1%。
这是业主不愿意用吗?
非也!是繁琐的申请流程将人“劝退”。
根据相关规定,业主想要使用维修资金,从申请到拨付,要经过住建、街道、社区、物业等单位审核。从程序来看,此举可以避免维修资金被滥用,但在实际操作中,却成了群众眼中的“关卡”。
帮帮哥了解到,业委会作为申请主体要求使用维修资金,提取效率明显提高。这就意味着有了一道解题的高分答案。但帮帮哥希望,这样的答案能多几道,例如哈尔滨对维修资金的使用,是规定业委会或物业服务人、相关业主拟定使用方案并且公示,业主参与表决后同意实施;如果是电梯、消防等共用设施设备出现故障损坏,可以申请应急使用维修资金。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帮帮哥想说,将“方便”留给群众,不要让房屋“养老金”隐身和躺平。(郑康宁/文)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吴兵
编辑 孙远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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