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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新闻记者 荀超 周琴
6月17日晚,话题“萧敬腾方报警检测自证清白”冲上热搜,引发众多网友热议。当晚,萧敬腾工作室更新微博,并晒出权威检测报告,就萧敬腾被质疑吸毒一事发出声明。随后,萧敬腾本人也通过微博发声,称“为了不让爱我的人担心,我做了一些检测,希望各位放心,身为公众人物,被质疑是日常,一起捍卫网络文明,杜绝造谣,做个有思辨能力的人。”
微博截图
6月初,萧敬腾现身上海出席活动时,被拍到走路状态和常人有些不同,这一举动引起了一些网友的热议,甚至有网友对他是否吸毒表示怀疑。针对这样的质疑,萧敬腾工作室于6月10日发布律师声明,并列出了多个账号,指出他们是恶意解读,并要求立即删除涉嫌侵犯名誉权的侵权内容。
6月17日,萧敬腾工作室再次发布声明,称“为自证清白,萧敬腾先生于2023年6月16日在公证员的全程见证下,前往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进行毛发检测,对常见69种毒品(可检测的全部种类)成分进行定性分析,结果系未检出任何毒品成分”,并在博文中附上了检测报告。
工作室还透露,为严惩恶意诽谤者,萧敬腾已于2023年6月17日前往公安机关报警。“报警后再次在警方的要求下进行毒检,结果亦呈阴性。”同时附上了《现场检测报告书》以及《受案回执》。
工作室表示:“我司艺人萧敬腾先生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于律己。网络并非法外之地,我司对网络诽谤造谣零容忍!诽谤事件发生后,我司及时联系权威检测机构进行毛发检测,结果显示未检出任何毒品成分,并在与律师团队商议后,决定做报警处理,希望这场网络诽谤就此终止,也希望大家可以共同维护网络环境健康良好发展,坚决抵制造谣诽谤行为。”
此微博一经发布,就得到了不少网友的认可和支持,大家纷纷在评论区留言:“谣言止于智者,拒绝任何形式的网络暴力!”“杜绝网络暴力,杜绝造谣”“网络并非不法之地,一定要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希望造谣者给萧敬腾一个正式的道歉,随意抹黑,断章取义,绝对不能容忍网络暴力!”
四川一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林小明律师接受封面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誉权’。因此,倘若相关平台用户以诽谤方式侵害他人名誉权,包括明星在内的所有人的名誉权,若行为造成对民事主体即被侵权人的品德、声望等社会评价降低则构成侵权。《民法典》还规定,‘行为人为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因此,若行为人因行使舆论监督等权利而实施了相应行为,只要不是捏造、歪曲事实并尽到了合理核实义务,则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此外,作为公众人物,在特殊环境下需要让渡部分权利。因此,从目前情况来看,相关用户评论性的言论不具备诽谤性质,目前还未构成侵权。但是,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已有证据证明该明星并不存在相关行为的情况下,根据避风港原则等原理,各用户应当立即停止相关侵权行为,否则,应当承担扩大侵权或损失加大部分的责任。被侵权人可以提起侵权之诉,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甚至赔偿损失。若相关行为构成犯罪,被害人还可以报警以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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