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2023年初中招生办法
(资料图)
一、招生原则
坚持“按户籍划片”与“多校划片、电脑派位”相结合原则,按户籍或统筹派位组织小学毕业生就近入学。
二、升学政策
(一)片内生升学
1.实验中学、昙石山中学优先招收甘蔗户籍小学毕业生,剩余学位派位给在甘蔗就读的本县外乡镇毕业生。每生限报一所学校,报名数超过计划数的,实行电脑派位确定录取学校;未派上的安排教师进修学校附属中学(以下简称附中)就读。
2.附中招收以下小学毕业生:(1)在甘蔗就读的部分小学毕业生;(2)荆溪关口、荆溪、港头三村原始户籍小学毕业生及中铁城、中庚香山天地、金辉优步悦山、凤翔湖滨世纪首邑、保利堂悦、万科城市花园等社区已落户的部分小学毕业生;(3)竹岐高洲小学应届毕业生。
3.上街实验学校招收本校小学部应届毕业生及在外就读的原划片上街实验学校的学生;如有剩余学位,派位给学籍在上街镇公办小学且户籍在闽侯县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已报民办初中的除外)。
4.七里学校招收本校小学部应届毕业生、尚干中心小学、洋下小学毕业生。
5.落户商住房、投亲与租房落户的小学毕业生依序统筹安排入学。
6.其它乡镇片内生实行就近对口升学或统筹安排。
(二)回原籍升学
1.闽侯户籍就读于本县非户籍所在乡镇的,可在就读校报名,通过统筹或电脑派位录取就读乡镇有学位余额的中学。不服从调剂的回户籍所在地对口升学。
2.闽侯户籍在县外就读的,如申请回户籍所在地升学,于2023年7月5日前到县教育局初教科报名。报名随带户口本及原毕业学校提供的学籍档案,经审核按户籍就近入学。
3.外县户籍在闽侯就读的,如申请回户籍所在地升学,学籍档案由家长签领。办理程序:①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开具介绍信;②持介绍信到毕业学校领取档案;③介绍信复印件学校存档,原件由学校收回统一上交县教育局备案。
(三)政策照顾生升学
1.在闽侯毕业的外商及港澳台商子女、闽侯驻军部队干部子女申请就读闽侯初中的,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近入学。外籍学生原则就近统筹安排经备案具有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资质的学校。
2.学籍在闽侯的省、市、县少体校学生升入附中就读。
3.因住宅被征收需跨片区升学,户籍已迁移的按户籍划片升学,户籍未迁移的经家长申请(附住宅征收安置协议、户口簿、居住证明材料),拆迁办审核盖章后,由教育局根据安置地中学学位情况统筹安排,不服从调剂的回原户籍地录取。
(四)随迁子女升学
在闽侯公办小学毕业、申请在闽侯初中就读的随迁子女,由家长填写《随迁子女初中一年级在闽侯县入学申请表》,提供原籍户口簿和父母身份证、父母双方辖区内居住证或房产证,按以下办法升学:
1.学籍在甘蔗街道公办小学的随迁子女安排附中就读。
2.学籍在青口小学学区的随迁子女由青口学区视情况统筹安排青口镇三所中学就读。育才小学居住在祥谦、尚干的随迁子女可安排祥谦中学、七里学校、虎峰中学就读。不服从调剂的回原籍录取。
3.学籍在上街小学学区的随迁子女可参加闽侯六中剩余学位的电脑派位,未派上的安排竹岐中学就读,不服从调剂的回原籍升学。
4.学籍在荆溪小学学区的随迁子女,通过统筹或电脑派位安排荆溪中学或关源中学,不服从调剂的回原籍升学。
5.其它乡镇随迁子女由所在小学学区根据学位情况就近统筹安排入学。
随迁子女父母一方在县内持续缴纳社保一年(截止当年6月30日)以上的,作为电脑派位优先条件之一。
(五)民办初中招生
1.申请到民办学校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填写《闽侯县初中招生报考民办学校志愿表》,一式二份。
2.闽侯县民办初中按照县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规范招生。
(1)填报民办学校的毕业生在就读小学报名。所有报名学生实行电脑派位随机录取,报名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全部予以录取;报名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除按政策规定优待对象可单列录取外,其余学生均实行电脑派位录取。摇号、编班由教育部门组织进行,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填报民办初中志愿未被录取的毕业生,可回原对口初中升学。通过摇号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一般情况不允许退档,因特殊原因确需要退档的,由所在小学学区(含直属校)统筹安排升学,退档手续需在公办校招生前办理。
三、具体要求
(一)初招报名工作由各小学学区(含直属校)具体负责,各校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初招具体实施方案。
(二)各小学在招生报名时要认真核验学生户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并妥善保管学生报名登记表等毕业档案。
附:2023年闽侯县初中招生日程安排
闽侯县教育局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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