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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纪委监委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行动,主动扛起政治责任,加大监督力度,促进各职能部门履行主体责任,严查“为政不为”,打造优良营商环境。
督促相关主责部门对全县签约项目、在建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建立健全项目信息资料库。对项目从签约到落地时间进度、关键环节实时监控、全程跟踪。督促建立县级领导挂包项目、挂包企业工作制度,聚焦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全力支持配合解决。
县纪委监委成立明察暗访组,采取不打招呼、不亮身份,直接到服务窗口、企业一线开展“体验式”监督检查。督促县政务服务中心改进服务方式,采取增加服务时长、“领导跟办”等措施增强服务力度,大力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全县一体化平台办件好评率达100%,督促落实涉企减税降费政策,有效解决企业各类问题60余个。
对企业和市民反映的问题,建立工作台账、专人负责、挂牌督办、办结销号。制定《关于建立健全容错免责和澄清保护机制支持改革创新履职担当的实施意见》,为在推动企业发展中担当作为、干净干事的党员干部撑腰鼓劲。
除此之外,镇沅县纪委监委还建立“1+2+N+1”监督联动机制,深入有审批权限部门进行督促检查,共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33个。严肃查处破坏营商环境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办理问题线索13件,不断规范政商交往行为,有力改善发展环境。
(来源:普洱日报 通讯员:普红宁 编辑:罗元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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